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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2023年度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須知
202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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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23年度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17号)和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2023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粵人社函〔2023〕31号)要求,爲方便廣大考生報考該項考試,現将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考試設置

  (一)考試時間、科目、題型

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試題題型

5月13日

9:00-11:00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

客觀題

14:00-17:00

建設工程目标控制(3個專業)

客觀題

5月14日

9:00-11:00

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

客觀題

14:00-18:00

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3個專業)

主觀題

  注:《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爲基礎科目;《建設工程目标控制》和《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爲專業科目,專業類别分爲土木建築工程、交通運輸工程、水利工程,報考人員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報其一。

  (二)考試地點

  此次考試設廣州、深圳、珠海、汕頭(含汕頭、汕尾、潮州、揭陽考生)、佛山、韶關(含韶關、清遠考生)、惠州(含惠州、梅州、河源考生)、東莞、中山、江門、茂名(含茂名、陽江、湛江考生)、肇慶(含肇慶、雲浮考生)12個考區,考試詳細地址以準考證爲準。

  二、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建人規 〔2020〕3号)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降低或取消部分準入類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部發 〔2022〕8号)有關規定執行。

  (一)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1.具有各工程大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曆(或高等職業教育),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4年;

  2.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曆或學位,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3年;

  3.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或專業學位,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2年;

  4.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

  (二)已取得監理工程師一種專業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名參加其它專業科目考試的,可免考基礎科目。

  (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參加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可免考基礎科目:

  1.已取得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

  2.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

  (四)以上報考條件中規定的專業工作年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爲2023年12月31日。相關專業對照表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報考條件-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http://www.cpta.com.cn/testCondition/1069.html)查看。

  (五)根據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内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号)和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關于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幹措施》的通知(國台發〔2018〕1号)精神,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台灣居民,可以申請參加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三、報考事項

  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進行網上報名。報名信息填報時間:2023年3月13日9:00-3月20日17:00;網上繳費時間:2023年3月13日9:00-3月21日17:00。

  (一)注冊

  1.新注冊的報考人員須詳細閱讀報名協議條款和注冊須知,點擊“接受”後填寫用戶信息,并上傳電子照片;已注冊的報考人員直接登錄報名系統補充完善個人信息。

  新注冊的報考人員必須預先下載并使用報名系統指定的“照片處理工具”,上傳經該工具審核處理并保存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白底正面證件電子照片後,方可在報名系統中通過照片審核。注冊時上傳的電子照片将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證書查詢驗證系統,請考生慎重選用。

  2.報名系統将對報考人員身份、學曆學位等注冊信息進行在線核查,完成相關數據核查後方可繼續報名。

  注冊信息在線核查原則上需24小時,考生須在報名前預留充足時間、提前完成用戶注冊和學曆學位信息補充,以免錯過報名。

  3.“未通過”或“需現場核查”的報考人員在填報信息後,須按要求上傳身份證、學曆學位證書等圖片。

  (二)填報信息

  報考人員填報信息前須仔細閱讀《報考須知》,原則上選擇工作地或居住所在地市進行報名,并如實填報其他信息。

  (三)選擇報名辦理方式

  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爲,或者因嚴重、特别嚴重違紀違規行爲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内的人員,不适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以下簡稱告知承諾制)。其餘報考人員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

  1.報考人員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須認真閱讀《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以下簡稱告知承諾書),點擊“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爲承諾。

  2.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後,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不适用告知承諾制辦理報考事項的、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撤回承諾的3類報考人員須按要求提交電子版證明材料,經報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試機構在線核查後進行繳費。

  考試成績發布後,各地市人事考試機構将對上述3類人員中全科成績合格人員的報考條件開展在線人工核查。

  3.報考人員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或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諾制

  (四)繳費

  我省統一實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不繳費,視爲放棄報名。報考人員完成報名後,已繳費用不予退還。按照人社廳函〔2015〕278号和粵發改規〔2019〕3号文規定,《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科目按每人每科56元收取;《建設工程目标控制》科目按每人每科66元收取;《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按每人每科74元收取。

  如需開具電子票據的考生,可在完成繳費後直接在廣東公共服務支付平台查詢打印電子票據,考試機構不再提供開具非稅票據,具體操作方式詳見廣東人事考試網-報考文件-辦事指南欄目下“廣東省人事考試局人事考試網上繳費及開票指引”(http://rsks.gd.gov.cn/kswj/bszn/content/post_3325151.html)。

  (五)準考證打印

  網上繳費成功的考生可于2023年5月9日9:00-5月12日17:00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考生打印準考證後,須認真核對姓名、證件号碼、性别等個人信息,如發現有誤,要在準考證打印截止前通過廣東人事考試網“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業務辦理系統”在線申辦更正。

  四、考試有關事項

  (一)2023年度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基礎科目、土木建築工程專業科目、交通運輸工程專業科目考試大綱使用2021年版《全國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水利工程專業科目使用《全國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水利工程專業科目大綱(2023年修訂版)》。考生可在中國建設監理協會網站(http://www.caec-china.org.cn/)、交通運輸部職業資格中心網站(http://www.jtzyzg.org.cn/)及中國水利工程協會網站(http://www.cweun.org/)免費下載。

  (二)考生須攜帶準考證、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和準考證上允許的考試用具參加考試;考試實行封閉2小時管理,開考5分鍾後一律禁止入場。

  (三)《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爲主觀題科目,答題前必須仔細閱讀考生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内作答。

  (四)爲保障考試安全,維護考試公平公正,人事考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考試過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對考生進入或離開考場、考點,提出規範性要求;查驗考生身份證件、所攜帶物品,必要時可借助專門設備、專業人員進行檢查;依法收繳考試作弊設備,集中保管考生違規攜帶的工具、資料等物品;對考試現場秩序和考試組織實施過程進行視頻監控;在必要範圍内,協調通訊管理部門對無線通訊等進行幹擾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五)考生在考試過程中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題本、題卡,防止他人抄襲。考試結束後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别爲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将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六)考生在考試期間,要遵守考場規則,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遵從試題作答要求。若在考試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爲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爲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号)進行認定和處理。涉嫌組織考試作弊、代替考試等犯罪活動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五、考試成績和合格标準

  (一)考試成績查詢及管理

  1.考試成績計劃在2023年7月底前發布,考生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進行成績查詢。

  2.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4年爲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别爲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内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别爲免二科)的符合免試基礎科目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内通過相應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已取得監理工程師一種專業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名參加其他專業科目考試的(級别爲增報專業),可免考基礎科目,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内通過相應應試科目,可獲得相應專業考試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爲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别的依據。

  (二)合格标準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33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行相對固定合格标準有關事項的通告》,自2022年度起,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行相對固定的合格标準,各科目合格标準爲試卷滿分的60%。根據有關規定或遇特殊情況,需要變更調整或單獨确定考試合格标準的,另行通告。

  六、考後在線人工核查

  考試成績發布後10個工作日内,對全科考試成績達到合格标準的,且不适用告知承諾制辦理報考事項的、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撤回承諾的、已作出承諾但報名時在線核查狀态爲“未通過”或“需現場核查”的4類考生的報考條件實施在線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補充提交必要的證明材料,考生須按照報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試機構要求及時在線補交。此類考生應留意報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試機構通知。

  七、監督監管

  各地市人事考試機構對報考人員的報考條件,在考前、考中、考後全程開展核查和日常監管。考試成績發布後,各地市人事考試機構将在網站上對相關全科成績合格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爲10個工作日,集中接受社會監督舉報。

  (一)在核查或日常監管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本考試報名條件的,考試報名無效;取得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相應專業考試合格證明的,資格證書或相應專業考試合格證明無效。

  (二)報考人員應接受并配合報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試機構的核查。打印準考證前,報考人員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試報名無效,不予辦理準考證;考試結束後,報考人員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

  (三)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相應專業考試合格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爲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爲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号)處理,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單位及社會提供查詢,相關記錄作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核發和注冊、職稱評定的重要參考。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相關信息視情況向社會公布,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八、證書發放和查詢

  (一)紙質證書

  合格人員紙質證書由考生報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試機構負責發放,具體發放時間将由報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試機構通知。合格人員可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的“證書查驗”欄目查詢資格證書辦理進度及驗證證書信息。

  (二)電子證書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推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電子證書的通知》(人社廳發〔2021〕97号),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的電子證書可在中國人事考試網進行下載和查詢驗證,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注意事項

  報考期間,全省各地級以上市人事考試機構開通咨詢服務電話(詳見附件2)。用戶名或密碼查詢等業務事項可通過“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業務辦理系統”(http://123.56.228.71:82/)在線申辦。

  

       附件:1.關于2023年度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安排的說明

             2.全省人事考試機構咨詢服務電話

 

 

 關于2023年度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安排的說明

  

       一、考區設置

  此次考試設廣州、深圳、珠海、汕頭(含汕頭、汕尾、潮州、揭陽考生)、佛山、韶關(含韶關、清遠考生)、惠州(含惠州、梅州、河源考生)、東莞、中山、江門、茂名(含茂名、陽江、湛江考生)、肇慶(含肇慶、雲浮考生)12個考區,考試詳細地址以準考證爲準。

  二、考試大綱

  2023年度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基礎科目、土木建築工程專業科目、交通運輸工程專業科目考試大綱使用2021年版《全國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水利工程專業科目使用《全國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水利工程專業科目大綱(2023年修訂版)》。考生可在中國建設監理協會網站(http://www.caec-china.org.cn/)、交通運輸部職業資格中心網站(http://www.jtzyzg.org.cn/)及中國水利工程協會網站(http://www.cweun.org/)免費下載。

 

 

附件2

  全省人事考試機構咨詢服務電話

 

報名點

考試機構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廣州

廣州市人事服務中心

廣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廈8樓

020-12345

深圳

深圳市考試院

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園裙樓1樓(福田交通樞紐西側)

0755-88100099

珠海

珠海市人力資源鑒定考試院

珠海市香洲區興華路158号一樓

0756-2288109

汕頭

汕頭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汕頭市東廈路60号二樓208

0754-88329783

佛山

佛山市人事考評管理辦公室

佛山市禅城區惠景城綠景一路26号二、三樓

0757-83874123

0757-83874124

韶關

韶關市人事考試中心

韶關市浈江區浈江大道北22号4号樓五樓503考試服務部

0751-8602028

河源

河源市人事與技能考試管理辦公室

河源市源城區河源大道北177号

0762-3687298

梅州

梅州市技師學院職業技能部

梅州市梅塘東路85号梅州市技師學院辦公樓三樓

0753-2308330

惠州

惠州市人事考試事務中心

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号惠州市人社局二樓

0752-2872708

汕尾

汕尾市人事考試辦公室

汕尾市技工學校高技能樓3樓

0660-3393252

東莞

東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東莞市南城區西湖路99号廣東科技學院北門内22号樓六樓

0769-22203889

中山

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服務辦公室

中山市博愛六路22号行政服務中心B區人社局窗口

0760-89817185

江門

江門市人事考試院

江門市蓬江區幸福路20-22号二樓B206室

0750-3873700

陽江

陽江市人事考試中心

陽江市二環路208号6樓

0662-2235616

0662-3165253

湛江

湛江市人事考試服務中心

湛江市赤坎區南橋南路46号辦公樓三樓

0759-3119313

茂名

茂名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茂名市文明北路68号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5樓

0668-3916623

肇慶

肇慶市人事考試中心

肇慶市端州區信安大道92區肇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5樓

0758-2271231

清遠

清遠市人事考試院

清遠市清城區銀泉北路社科大院9層

0763-3386285

潮州

潮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潮州市春榮路玉蘭園綜合樓三樓

0768-2130159

揭陽

揭陽市人事考試辦公室

揭陽市榕城區建陽路中段揭陽移動斜對面(原勞動保障大樓三樓) 

0663-8233640

雲浮

雲浮市人事考試院

雲浮市雲城區高峰街道大降坪100号

0766-8818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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